(第一号) 根据国务院要求,我省积极开展了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6年度。普查对象为我省境内的农村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普查主要内容还包括:农业生产条件、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农业土地利用、农村劳动力及低收入、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社会服务、农村居民生活,以及乡镇、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环境等方面的情况。
农业普查使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对所有普查对象由普查员展开逐一查点和填写。全省共计的组织动员了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工作人员近30万人,填写普查表近2000万张。通过普查,掌控了我省有关农业、农村、农民的基本情况。
按照国际通行作法,根据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拒绝,省农普办的组织了数据质量抽验、数据录入质量抽验,全面评估了普查数据质量:一是使用分层两阶段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在全省抽奖了2431个调查住户展开再度采访,并与普查注册结果展开较为核实;二是随机抽奖100个普查区的基础数据,对普查表的抄写、填写、辨识等方面的差错展开全面检查。综合抽验结果显示,农业普查不应注册户的漏报率为0.1%,原始数据差错率0.12%。数据质量超过《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规定标准。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省农普办和省统计局将分期公布农业普查公报,向社会发布农业普查的主要结果。
农业、农村、农民的基本情况 全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共计调查了1636个乡级行政单位,其中乡630个,镇769个;18275个村级的组织,其中16970个村;708.39万个住户,其中在农村居住于1年以上的家庭户691.72万个。 一、农业基本状况 2006年末,全省共计农业生产经营户638万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12951个。 二、农村基础设施 2006年末,全省8.6%的乡镇地域内有火车站,45.3%的乡镇地域内有二级以上公路通过,88.7%的乡镇有邮电所,94.4%的乡镇有储蓄所,7.9%的乡镇有公园,71.6%的乡镇有综合市场,23.4%的乡镇有农产品专业市场。 全省64.1%的镇实行集中于供水,21.8%的镇生活污水经过集中处理,38.2%的镇有垃圾处理车站。
全省97.7%的村通公路,99.9%的村通电,99.4%的村通电话,98.3%的村能接管电视节目。7.3%的村饮用水经过集中于净化处置,8.0%的村实行垃圾集中处理,46.0%的村有沼气池,31.4%的村已完成改厕。34.1%的村地域内有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餐馆。 三、农村社会服务 2006年末,全省7.7%的乡镇有职业技术学校。
81.2%的乡镇有广播、电视车站,99.3%的乡镇有医院、卫生院,95.1%的乡镇有敬老院。 93.0%的村在3公里范围内有小学,70.7%的村在5公里范围内有中学。49.1%的村有幼儿园、托儿所,8.1%的村有体育健美场所,13.1%的村有图书室、文化站,14.3%的村有农民业余文化的组织。
81.5%的村有卫生室(车站、所),89.6%的村有行医资格证书的医生,27.3%的村有行医资格证书的接生员。 四、农村劳动力资源与低收入 2006年末,农村劳动力资源总量1539万人,其中男劳动力占到50.2%。农村从业人员1402万人,占到农村劳动力资源总量的91.1%。农村出外从业劳动力649万人,其中男劳动力占到60.6%。
五、农村居民生活条件 2006年末,农村居民平均值每户享有住宅面积141.7平方米。99.5%的住户享有自己的住宅。17.6%的住户用于管道水。
平均值每百户享有彩电84.5台,相同电话45.3部,手机75.7部,电脑0.8台,摩托车41.0辆,生活用汽车2.1辆。(第二号) 农业基本状况和生产条件 全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对全省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状况和生产条件展开了调查。现将主要结果发布如下: 一、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2006年末,全省共计农业生产经营户638万户,比1996年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时快速增长2.1%。在农业生产经营户中,以农业收益居多的户占到61.04%,比10年前增加18.17个百分点。
全省共计农业生产经营单位12951个。 二、农业技术人员 2006年末,全省共计农业技术人员4.53万人,其中,在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中从业的2.97万人。
按职称分,低、中、初级农业技术人员分别为0.30万人、1.11万人和3.12万人。 三、设施农业 2006年末,全省温室面积1.08千公顷,大棚面积9.17千公顷,中小棚面积7.96千公顷。2006年度,在温室和大棚中,栽种蔬菜11.02千公顷,食用菌0.82千公顷,水果1.51千公顷,园艺苗木0.72千公顷。
(第三号)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社会服务 全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对全省1399个乡镇和17435个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社会服务展开了调查,现将主要结果发布如下: 一、交通 2006年末,在乡镇地域范围内有火车站的乡镇占到全部乡镇的8.6%,有码头的占到5.8%,有二级以上公路通过的占到45.3%。乡镇政府所在地距县城在一小时车程内的占到85.5%,距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出入口在50公里之内的占到66.3%。
2006年末,97.7%的村和82.8%的自然村合公路,21.3%的村地域内有车站或码头。村进村公路路面以水泥路面居多,村内道路路面以沙石路面居多。
二、电力、通讯 2006年末,93.3%的乡镇早已已完成农村电网改建,99.9%的村通电,99.3%的自然村通电;99.4%的村和95.9%的自然村通电话;88.7%的乡镇有邮电所。 三、文化教育 2006年末,7.7%的乡镇有职业技术学校,7.9%的乡镇有公园,81.2%的乡镇有广播、电视车站。 93.0%的村在3公里范围内有小学,70.7%的村在5公里范围内有中学。
98.3%的村能接管电视节目,65.3%的村加装了有线电视。49.1%的村有幼儿园、托儿所,8.1%的村有体育健美场所,13.1%的村有图书室、文化站,14.3%的村有农民业余文化的组织。 四、环境卫生 在本次普查的1636个镇中,64.1%的镇实行集中于供水,21.8%的镇生活污水经过集中处理,38.2%的镇有垃圾处理车站。
7.3%的村饮用水经过集中于净化处置,8.0%的村实行垃圾集中处理,46.0%的村有沼气池,31.4%的村已完成改厕。 五、医疗和社会福利机构 2006年末,99.3%的乡镇有医院、卫生院,95.1%的乡镇有敬老院。
50.2%的村距离医院、卫生院在3公里以内,81.5%的村有卫生室。89.6%的村有行医资格证书的医生,27.3%的村有行医资格证书的接生员。 六、市场建设 2006年末,71.6%的乡镇有综合市场,27.9%的乡镇有专业市场,23.4%的乡镇有农产品专业市场,4.9%的乡镇有年交易额多达1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专业市场。94.4%的乡镇有储蓄所。
34.1%的村有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餐馆。55.0%的村在村内可以卖到化肥,6.5%的村在村内可以卖到彩电。
(第四号) 农村居民生活条件 全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对691.72万户农村居民的生活条件展开了调查。现将主要结果发布如下: 一、住宅 2006年末,农村居民平均值每户享有住宅面积141.7平方米。99.5%的住户享有自己的住宅,其中,享有1一处住宅的630.85万户,占到91.2%;享有2一处住宅的54.65万户,占到7.9%;享有3一处以上住宅的2.08万户,占到0.3%。
住宅类型主要为楼房。其中,居住于楼房的390.82万户,占到56.5%;居住于平房的288.45万户,占到41.7%;居住于其他类型住房的12.45万户,占到1.8%。
住宅结构主要为砖木和砖混结构。住宅为砖木结构的264.24万户,占到38.2%;砖混结构的265.62万户,占到38.4%;钢筋混凝土结构的111.37万户,占到16.1%;竹草土坯结构的46.35万户,占到6.7%;其他结构的4.15万户,占到0.6%。 二、饮用水 有45.03万个住户体现提供饮用水不存在艰难,占到6.5%。用于管道水的住户121.60万户,占到17.6%。
53.19万户的饮用水经过净化处置,占到7.7%;234.56万户的饮用水为深井水,占到33.9%;359.76万户的饮用水为浅井水,占到52.0%;12.80万户的饮用水源于江河湖水,占到1.9%;4.77万户的饮用水为池塘水,占到0.7%;1.80万户的饮用水源于雨水,占到0.3%;24.83万户的饮用水源于其他水源,占到3.6%。 三、卫生设施 用于水冲式厕所的56.93万户,占到8.2%;用于旱厕的208.07万户,占到30.1%;用于简陋厕所或无厕所的426.65万户,占到61.7%。
四、轻巧消费品 农村居民平均值每百户享有彩电84.5台、相同电话45.3部、手机75.7部、电脑0.8台、摩托车41.0辆、生活用汽车2.1辆。(第五号) 农村劳动力资源与低收入 全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对农村劳动力资源与低收入情况展开了调查,现将主要结果发布如下: 一、农村劳动力资源总量与结构 2006年末,农村劳动力资源总量为1539万人。
其中,男劳动力773.40万人,占到50.2%;女劳动力766.09万人,占到49.8%。 农村劳动力资源中,20岁及以下189.79万人,占到12.3%;21-30岁237.66万人,占到15.4%;31-40岁373.99万人,占到24.3%;41-50岁337.97万人,占到21.9%;51岁以上400.14万人,占到26.0%。 农村劳动力资源中,文盲91.49万人,占到5.9%;小学文化程度632.14万人,占到41.1%;初中文化程度657.74万人,占到42.7%;高中文化程度142.40万人,占到9.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15.72万人,占到1.0%。
农村从业人员1402万人,占到农村劳动力资源总量的91.1%。 二、农村劳动力流动 2006年,农村出外从业劳动力649万人。其中,男劳动力393.21万人,占到60.6%;女劳动力255.36万人,占到39.4%。 出外从业劳动力中,20岁及以下占到16.6%;21-30岁占到41.1%;31-40岁占到29.9%;41-50岁占到9.8%;51岁以上占到2.8%。
出外从业劳动力中,文盲占到0.7%;小学文化程度占到22.7%;初中文化程度占到68.7%;高中文化程度占到7.1%;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到0.8%。 出外从业劳动力中,在乡外县内从业的劳动力占到12.09%,在县外市内从业的劳动力占到5.86%,在市外省内从业的劳动力占到4.11%,去省外从业的劳动力占到77.94%。
出外从业劳动力中,在第一产业从业的劳动力占到2.6%;在第二产业从业的劳动力占到66.4%;在第三产业从业的劳动力占到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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